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202403KM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第一食堂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1页“(一)履约保证金★1.包组1(第一食堂一、三楼)、包组2(第一食堂二楼)的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各向采购人缴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以银行转账等方式)。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一)履约保证金★1.包组1(第一食堂一、三楼)、包组2(第一食堂二楼)的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各向采购人缴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以银行转账等方式)。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原招标文件:第24页“(六)人员配备与管理3.中标人委派的食堂现场经理须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具有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1年以上管理经验。企业法人须授权食堂现场经理代表企业统筹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签收学校相关文件、出席相关会议等事项。食堂现场经理不符合条件或表现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更正为:”(六)人员配备与管理3.中标人委派的食堂现场经理须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等相关证书,具有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1年以上管理经验。企业法人须授权食堂现场经理代表企业统筹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签收学校相关文件、出席相关会议等事项。食堂现场经理不符合条件或表现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3.原招标文件:第24页“(六)人员配备与管理4.食堂现场经理在学校食堂任职上岗前应把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学历证明、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同类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交给采购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另备复印件(盖公章)给采购人存档备案。”
更正为:“(六)人员配备与管理4.食堂现场经理在学校食堂任职上岗前应把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学历证明、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等相关证书、同类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交给采购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另备复印件(盖公章)给采购人存档备案。”
4.原招标文件:第66页《技术评审表》“3.人员配备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提供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一、项目经理(6分)配备1名项目经理,负责食堂现场管理,项目经理满足以下要求可得分: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化程度,得0.5分,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文化程度,得1分;②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得0.5分;③具有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3年以上(含3年)管理经验,得0.5分;④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中式和西式烹调师证书,得2分;⑤具有政府部门(政府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得2分。注:第④、⑤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其它证书提供复印件加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3.人员配备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提供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一、项目经理(6分)配备1名项目经理,负责食堂现场管理,项目经理满足以下要求可得分: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化程度,得0.5分,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文化程度,得1分;②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得0.5分;③具有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3年以上(含3年)管理经验,得0.5分;④具有中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或西式烹调师证书,得2分;⑤具有高级或以上健康管理师或营养师证书,得2分。注: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截止投标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文件须有社保部门印章和查询条形码,未同时提供的相应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中宿路36号
联系方式:0763-3987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B栋五楼501
联系方式:020-85645549、19120483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5645549